“出租房的电费每度1.2元,是不是房东赚了我们租客的电费钱?”“我租的房子电费每度要1.2元,远远超过了居民生活用电的收费标准,这样合理吗?”近日,有市民向赣南日报民生热线8333666和问政赣州平台反映,想了解出租房的电费每千瓦时1.2元是否合理。
市民
房东加价收取电费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进入夏季,用电量大幅增加,房东按照每度1.2元来收取电费,每月电费都要200多元。”在信丰县城工作的吴先生说,他租的是居民自建房,电费价格比正常居民生活用电价格贵了一倍,多次和房东沟通都没得到解决。吴先生还说,部分房东还按每千瓦时1.3元至1.5元的价格来收取电费。
“我在赣州工作7年了,电费基本上都是1.2元一度,明明住的是普通住宅,电费都快赶上工业用电的价格了。”在赣州市中心城区租房的杨女士说,多年来,房东一直向她收取每千瓦时1.2元的电费,每月光电费就是一笔不小的支出。
走访
出租屋电价普遍偏高
出租房的电费价格为何远高于居民生活用电的价格?6月20日,记者走访了赣州市中心城区部分出租屋和自建房,发现出租屋的用电价格大多是每千瓦时1元至1.3元不等。
记者采访了部分自建房的租户,他们表示,自建房的用电价格相较于居民小区偏高,但居民小区的房租更贵,总体比较起来,还是自建房租房成本更低一些。
章贡区某自建房房东梁女士告诉记者,她家房子共有7层,有10多户租客,每个租户都安装了电表,她家每月缴纳给供电公司的电费是按照自家总表计算的,当总表的用电量超过一定标准,则按照阶梯电价计费,所以收取的电费比居民小区高。
法律人士
租房前双方应协商用电价格
记者查询了解到,根据江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相关文件规定,江西省居民生活用电实行电价阶梯式收费,标准价格为第一档0.6元每千瓦时,第二档0.65元每千瓦时,第三档0.9元每千瓦时,合表用户0.62元每千瓦时。
针对吴先生反映的问题,信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回复说,该房东收取租户电费为每千瓦时1.2元,违反了相关电价文件的规定,转供电主体应按照购电价格据实向终端用户收取电费,不得在终端用户电费中加收其它费用。该局已责令房东从本月开始执行政府规定的转供电价格来收取租户吴先生的电费。
记者还了解到,《江西省居民生活用电试行阶梯电价实施方案》中明确规定:居民用户原则上以住宅为单位,一个房产证明对应的住宅为一“户”,没有房产证明的,以供电企业为居民用户安装的电表为单位。一“户”住宅对应户口簿常住人口5人以上的,可申请作为合表居民用户。合表居民用户和执行居民电价的非居民用户暂不执行居民阶梯电价,用电价格由现行每千瓦时0.6元调整为0.62元。
记者联系了国网赣州供电公司,一名工作人员告诉记者,供电公司与租户之间没有供用电关系,供电公司不负责与租户进行阶梯电价清算,而是按总表向房东收取电费。同时,出租屋安装的分表,是房东个人行为,虽有总表和分表,但不属于合表用户,不能按照合表电价计费。
法律人士建议,租户租房时,应就电费收取标准和办法与房东协商好,并在租房合同中对用电价格作出具体约定。如果在租房合同期内房东擅自提高电价,租客可依据租房合同进行维权。
关键词: